为进一步提升柯桥区人才服务券(以下称人才券)平台入驻机构服务的整体水平和质量,使机构管理更科学、更规范,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入库柯桥区人才券平台的所有服务机构
二、考核机构
考核工作由人才券运营平台负责具体实施,科技城建管委监督执行。
三、考核时间
考核原则上从每次机构调整开始自下一次机构调整为一个周期,自本考评办法正式发布之日起执行。
四、考核内容
(一)日常监管
由人才券运营平台负责,监管内容如下:
1.严禁服务机构提供虚假材料进行套现,严禁服务过程及服务结果出现材料造假。如有此类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服务资格,待机构调整时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关责任。
2.严禁服务机构提前向企业收取服务费,严禁服务过程中机构临时加价。如有企业投诉,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服务资格,待机构调整时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关责任。
3.服务机构不得夸大营销,不得误导企业,不得超范围服务,不得错误宣传人才券政策。如有企业投诉,一经查实,限期整改,到期未整改到位的,予以清退。
4.由于服务机构问题,导致企业多次备案的,如有企业投诉,或平台多次对合同问题提出修改意见的,一经查实,限期整改,到期未整改到位的,予以清退。
5.服务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存在其他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态度等问题,如有企业投诉,一经查实,限期整改,到期未整改到位的,予以清退。
6.经由企业投诉需限期整改的机构,由平台保留企业投诉意见并核查,查实后平台下发整改通知单(附件三),由对应机构签字,平台备案,按考评年度计算整改次数。同一考核年度内整改达到三次的服务机构,立即取消服务资格,待机构调整时予以清退。
7.经由平台发现问题需限期整改的机构,平台下发整改通知单(附件三),由对应机构签字,平台备案,按考评年度计算整改次数。同一考核年度内整改达到二次的服务机构,立即取消服务资格,待机构调整时予以清退。
8.对于服务机构在人才科技企业兑现各类政策资金等相关服务中出现问题的,科技城建管委将视情作出处理,严重的实行一票否决,且问题机构将不再纳入平台。
(二)满意度评分及年度调整
由科技城建管委和人才券运营平台共同组成考评小组,通过不定期抽查、随机走访等形式,发放《机构满意度评分表》(附件一或附件二),由已享受人才券服务的人才企业对服务机构进行评定。每个服务机构原则上每年度至少由3家已服务人才企业进行评分,已服务是指已产生刷券业务或已与企业进行沟通对接,平均分为当年度该机构满意度评分。对于评分在75分以下的机构一律予以清退。如服务机构在当年度未产生刷券业务且未与企业进行沟通对接的,由平台进行约谈,并在每年度机构调整时按照《柯桥区人才服务券在库机构调整办法》(附件四)处理。
最终解释权归柯桥区人才服务券运营平台所有。
柯桥区人才服务券运营平台
2021年6月15日